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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彭泽县企业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

更新时间:2022-11-12 16:57:52作者:未知

九江彭泽县企业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

  九江彭泽县企业“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

  1.优惠对象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其他行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失业保险参保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2.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对已交纳4-5月社保费的特困行业企业,顺延缓缴月份,即缓缴期限为2022年6月-2023年5月)

  3.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不影响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4.申请材料

  《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三份

  5.参保企业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企业养老业务窗口:彭泽县山南新区龙兴路467号,电话:0792--5663598;

本文标签: 企业  彭泽县  参保  失业保险  阶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