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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山博爱康不予补偿的费用

更新时间:2022-11-19 02:35:11作者:佚名

2023年中山博爱康不予补偿的费用

  2023年中山博爱康不予补偿的费用

  1. 在保障期间停止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含其他医疗保障)的,在停止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含其他医疗保障)待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2. 参保人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的费用及支付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境外(含港、澳、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3. 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如各种健康体检,如婚前检查,旅游体检、职业体检、出境体检等费用。医疗咨询费(包括心理咨询,健康咨询)、医疗鉴定、中风预测、健康预测、预防接种、预防服药等费用。

  4. 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如: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检查、治疗费、鉴定性病检查、治疗费,违反计划生育的一切医疗费用)。各种教学性、科研性和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

  5. 当次手术/住院社会医疗保险整体不予报销的情形,如各 种美容、整形、非功能性矫形、减肥、增胖、增高、近视眼矫正 术;治疗雀斑、脱痣、护肤、镶牙、洁牙;配镜、装配假眼、假 肢、义齿、助听器等发生的费用;各种保健用品如按摩器、各种 家用监测治疗仪(器),各种牵引带、轮椅、拐杖、腰围、护膝、 药枕、药垫、磁垫、热水袋等费用;人体信息诊断仪器等检查、 治疗费用;机器人手术等。

  6. 住院陪护费、护工费、陪人床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尿布费、气功费、保健按摩费、院外交通费、文娱活动费、体疗健身费、伙食费、食疗费、营养费、赔偿费、电话费、电冰箱费、电视费等费用。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煤火费、脸盆、口盅、餐具、拖鞋、卫生纸、日常清洁卫生费、卫生塑料袋费、排尿排便器具费、排污费、押瓶费、就医路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自带风扇电费、洗头加电吹风费。

  7. 出诊费、巡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加班费、自请特别护士、家庭医疗保健服务、家庭病房床位费、优质优价费等特需医疗服务(如:点名手术、点时手术、点名会诊、点名检查、点名护理、特殊病房费等)。

  8. 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院(含特需、国际医疗部、外宾病房、干部病房、VIP病房等)住院或特定门诊,因特需医疗加收的费用(参照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格)。

  9. 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主定价项目超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格的费用。

  说明:不予补偿的情形,根据本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动态调整。

本文标签: 费用  保温箱  病房  医疗保险  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