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双减政策下南京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问题的解答

更新时间:2022-04-11 15:03:16作者:未知

双减政策下南京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问题的解答

  1、问:国家“双减”政策出台后,南京将如何落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工作?

  答:南京市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大对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在严格审批、培训时间、师资队伍、培训内容、广告管理等方面,全面落实“双减”政策要求。

  建议家长更多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素质提升和全面发展,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切勿盲目跟风。

  2、问:学科类培训项目具体是指哪些课程?

  答: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或生物、物理、化学)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

  不明确属于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培训课程,由校外培训机构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审核确认。

  3、问:今年秋季开学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还能到培训机构参加学科类培训吗?

  答: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双减”文件,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周一至周五的线下课程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前,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前。

  4、问:校外培训机构什么时候可以恢复线下培训?

  答: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部署,按照“复课先验收”原则,组织培训机构线下复课验收,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南京市已经制订了校外培训机构的复课验收标准。各区将对提出复课申请的培训机构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在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开学返校后,可以有序恢复线下培训。

  5、问:因疫情影响,孩子还未上完的暑期校外培训课程怎么办?已报名秋季学期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的课程怎么办?

  答:未上完暑期课程或已缴纳秋季学期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学科类培训费用的家长,应与机构协商,可转为秋季学期(周一到周五)符合授课规定时间的消课,或转为非学科类培训课程,也可依据合同约定协商退费。

  6、问:现在还可以报名校外培训机构的秋季课程吗?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前、学科类培训机构暑期课程消课计划或退费任务未完成前,不得提前开展新课程报名收费业务,请家长不要提前报名。确有需求的,待培训机构按要求复工复课并消课后,再进行选课报名。

  提醒家长注意的事项:

  一、资质。确认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办学资质,包括:《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应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开展培训业务。

  二、合同。家长应与机构签订正式合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

  三、缴费。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并索要正式票据。切勿轻信校外培训机构所谓的“促销优惠”,特别对于大额分期付款,要注意甄别是分期付款还是金融贷款,避免陷入机构的贷款圈套。

  7、问:培训机构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答:受疫情和政策影响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应该本着相互理解、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变更合同履行的期限、履行方式等实现合同目的。如发现有机构停业、“跑路”的,消费者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12315消费者协会、12345热线、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必要时注意申请保全,避免培训机构转移财产、逃避责任。

  >>>相关阅读推荐: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政策

  江苏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实施意见(附原文)

本文标签: 培训机构  校外  学科  合同  秋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