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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委托他人办理身份证挂失指南

更新时间:2022-04-12 09:01:15作者:佚名

厦门市委托他人办理身份证挂失指南

  委托他人办理身份证挂失

  理条件:

  必须是当事人长期在外或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

  申报材料:

  1、委托人户口簿

  2、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当事人应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声明书》(也可由受托人代为填写)

  2.受托人填写《受托人声明书》,并出示委托人户口簿、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到受托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期限:当场办理

  办公地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文标签: 受托人  声明书  星期  户口簿  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