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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大中专学生入户办理条件(汕尾大中专学生入户办理条件及流程)

更新时间:2023-11-09 16:44:34作者:未知

汕尾大中专学生入户办理条件(汕尾大中专学生入户办理条件及流程)

  办理条件

  被我市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

  公民考取具有国家规定招生资格、可办理新生户口迁移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自愿迁移户口的,可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材料

  1、市外迁入-大、中专学生(申请表格文书)

  2、居民户口簿

  3、毕业证书

  4、居民身份证

  5、入学证明(属申请人的证件: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

  办理要求

  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如提供假情况,假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网上审核通过后,须带齐资料原件到户籍地窗口核对后,才能正式办理迁移手续。

本文标签: 申请人  新生  证件  户口  大中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