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期限查询 汕头贫困
2023-06-06
更新时间:2023-06-06 10:49:53作者:佚名
拎包即住!海州区2023年首批人才公寓入住申报开始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人才环境,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关于印发〈海州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海人社发〔2022〕19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海州区人才公寓首批租住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全面打造人才宜居、宜业、宜聚的现代化中心城区。人才公寓属于周转性住房,主要为引进来海州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临时性、过渡性住房。
二、运行机制
人才公寓坚持向企业生产一线倾斜,向高层次人才、科研人才倾斜,实行“只租不售、租金优惠、集中管理”的运行机制。其中博士免收租金,硕士减半收取租金,租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作为管理对象,与人才公寓管理部门签订租住合同,并负责租住人员的管理。
三、房源情况
区级人才公寓位于通灌南路东,秦东门大街北,吾悦广场对面世纪凤凰城小区。房屋面积80m²左右,二室一厅一厨一卫。房间内部按照“拎包即住”的标准进行精装修,配置灶台、卫浴、电热水器、壁挂式空调、电视机、沙发、衣橱、床铺、桌椅等,并由海州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保姆式管理。
四、申报范围
申报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历或职称:在海州区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或正高职称的人才;在海州区企业或科研院所工作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各类人才;近三年入选省市区“双创”人才。
2.就业时间:2022年6月1日及以后来海州区工作的人才,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2023年7、8月份即将入职海州区单位的应届毕业生;近三年入选省市区“双创”人才不限就业时间。
3.房产要求: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目前未租住公有住房,工作单位无法安排住房,且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即名下无本市市区房产且5年内无本市市区房产交易记录)。
4.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高精尖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申报。
五、申报方式
小程序申报:请有租住意向用人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租住意愿的人才(包括2023年7、8月份即将入职的应届毕业生)通过“海智安+”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申报,并上传海州区人才公寓申请审批表(附件一)和其他相关佐证资料(附件二),其中附件一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海智安+”微信小程序:点此扫码进入
附件:点此扫码查看并下载附件
附件1.海州区人才公寓申请审批表
附件2.其他相关佐证资料
六、申报要求
1.为合理统筹安排公寓房源,申报结束后将根据相关规定安排入住,并通过适当形式通知入围的申报人员。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申报材料初审把关工作,认真核实申报人学历、住房等相关情况。
3.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6月20日下午17:00。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苏晴,徐瑞;
联系电话:0518-80567293;
地 址:海州区世纪凤凰城红韵海州英才服务站。
海州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