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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哪些工伤费用从保险基金支付 吉林省工伤保险费率

更新时间:2023-12-05 17:43:02作者:未知

吉林哪些工伤费用从保险基金支付 吉林省工伤保险费率

  吉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本文标签: 伤残  补助金  费用  工伤  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