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2022广州海珠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汇总(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小学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2-05-17 20:09:55作者:未知

2022广州海珠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汇总(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小学招生政策)

  广州海珠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汇总(2022年)

  ▶

  1、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2、2022年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引

  3、

  4、

  拓展:海珠区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

  (二)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收本区户籍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不低于90%。 幼儿园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三)非区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剩余学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及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其举办单位与幼儿园共同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四)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根据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规定,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的资助。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适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幼儿园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五)各幼儿园应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依法招收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幼儿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本文标签: 幼儿园  区属  教育局  幼儿  面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