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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清远市医社保缴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4-03-05 19:39:47作者:未知

2024清远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清远市医社保缴费标准)

  2024清远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一)清远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核定为19623元,下限核定为3925元。

  (二)清远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核定为6541元。

  (三)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未达规定年限的人员,申请办理按月延缴或一次性缴费的基数核定为6541元。

  二、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核定为14956元。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核定为2991元;低保、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纳入防返贫监测范围的农村已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核定为4487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最高支付限额

  灵活就业人员最高支付限额核定口径调整为按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核定,即灵活就业人员连续参保不足6个月的,最高支付限额核定为39242元,连续参保不足12个月的,最高支付限额核定为784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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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基数  限额  医保  清远市  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