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购房补贴不可领取范围(静海县买房)
2023-09-18
更新时间:2023-09-18 21:25:21作者:佚名
2023东莞特色人才评定常见问题
问:什么是东莞市特色人才?
答:特色人才包括在我市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湾区都市 品质东莞”建设过程中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紧缺急需或作出相应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共分为“特级人才”、“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四类人才”五大类。
问:申请认定评定特色人才,有什么用?
答:获批的东莞市特色人才,可享受创新创业、住房、生活、医疗、子女入学和居留出入境等方面优惠措施,其中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可获最高2000万元创业类贷款,按其贷款期内实际支付利息最高不超过70%的比例给予两年,每年最高200万元贴息;最长三年每月最高2000-6000元租房补贴,或给予最高100-1000万元购房补贴;5年逐年递增的合计15-35万元的生活补助。详见《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办〔2022〕53号),《东莞市特色人才住房补贴申领暂行细则》(东人社发〔2022〕44号)等实施细则。
问:申请认定还是评定?
答:算不算东莞市特色人才,主要看《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目录分认定和评定两部分,认定部分,包含若干各层级的荣誉称号、奖项和技术职务等项目,对照目录的认定部分,可以一一对应的,就符合条件;评定部分,包含若干对人才层级和贡献的定性方面描述,评定相对认定,多一项专家评审环节,人才的层次水平和业绩贡献,需经专家综合评定。
简单来说,明确能套得进目录中认定部分所列的荣誉称号、奖项、技术职务等项目的人才就申请认定;套不进去的,但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作出积极社会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对东莞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突贡献的,可以申请评定。
问:应该向谁申请?
答:特色人才认定评定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日常管理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业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园区、镇(街道)共同组织实施。因为目录中的荣誉称号、奖项、技术职务、人才层次水平和业绩贡献,需要人才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所以根据目录内容,共明确了20个市直部门作为受理部门,申请人应根据自身的申请依据,选择20个受理部门中的一个提出申请。
问:申请认定或评定东莞市特色人才,需要已在东莞工作多长时间么?
答:特色人才认定评定申请,要求当前在东莞工作,无已经在东莞多长时间要求。但申请特色人才住房补贴和特色人才生活补助,需要在获认定评定后连续在我市工作满一年;申请引进特色人才补贴,需在特色人才获认定评定后连续在莞工作6个月以上。
问:申请认定评定时,在莞工作情况证明材料中的工薪收入纳税和养老险缴纳记录要提交几个月,是否需要同时提交社保和个税缴纳记录?
答:因为申请认定评定是只要求人才当前在莞工作,不受已在莞工作时间限制,所以应至少包含最新月度的记录,及上一个月或当月的工薪收入纳税和养老险缴纳记录。
问:目录中“……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含与第一作者具有同等贡献作者)……”中的同等贡献作者怎么?
答:含与第一作者具有同等贡献作者是指:在论文发表时,被注明为具有同等贡献的作者。
问:目录中“……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含与第一作者具有同等贡献作者)……”中的论文,是否包括综述和短评?
答:不包括。
问:2019年以前申请特色人才认定评定,需要是在2013年3月13日以后到东莞工作的,现在是否还有来莞工作时间限制?
答:新出台的《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办〔2022〕53号)不再对特色人才来莞工作时间作要求,即不管早还是晚来东莞工作,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
问:目录中的“本市上年度纳税超过50亿元企业”,是否有名单,如何审核?
答:没有具体名单。认为所在企业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其纳税情况。
问:兼职人员是否可以申请?
答:兼职人员原则上不予受理。符合柔性引进条件的人才,即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大科学装置、重点研发平台、高校及科研院所和市其他重大项目,采用柔性方式引进全时在莞工作、符合三类人才(含)以上特色人才目录条件,并签订三年以上工作协议的紧缺急需人才,予以受理。采用柔性方式引进全时在莞工作的人才是指人事(劳动)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市外),与原单位(市外)、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每年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时间达到9个月(其中特级人才6个月)以上(含)的人才。
问:按认定评定暂行细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近五年’‘近五年内’‘五年内’规定的判断,应从申请当年(不含当年)往前推算至第5年的1月1日(含当日)。”规定,是否排除了当年获得的?
答:不是。该条款是对近五年的时间区间的起点进行规定,时间区间终点是默认至申请之日,因此并无排除当年。2022年申请的,近五年的区间,应该为2017年1月1日至今。
问:怎么理解认定评定暂行细则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Journal Citation Reports》和《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各自不同学科类别的分区就高选择”?
答:应理解为:《Journal Citation Reports》不同学科类别的分区就高选择;《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不同学科类别的分区就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