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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鹿城区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指南(时间+地点+方法)

更新时间:2024-06-15 00:33:53作者:未知

2024年温州鹿城区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指南(时间+地点+方法)

  2024年温州鹿城区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范围

  鹿城区教育局负责鹿城区“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二、认定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鹿城区)、居住地(须在鹿城区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鹿城区内在温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允许在毕业前提出认定申请。对于提交认定申请但未按期获得毕业证书的,本次申请无效。

  (四)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五)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相关事宜可咨询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六)符合认定条件的,服役地在鹿城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幼儿园)各类别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统一实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

  具体申报时间:2024年6月6日至6月20日。

  申报入口:申报对象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下方“教师资格认定”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6日9: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学院西路135-141号)一楼接待大厅,联系电话:88262806。

  3.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有居住证的申请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不予以认可);

  (3)学历证书原件(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档案还需提供本人在校期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等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县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印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有效期3年)。2016年以后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直接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直接认定人员与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无需提交);

  (6)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需提交证书原件;

  (7)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单寸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申请学科,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8)按学段领取体检表。

  (9)证书统一由鹿城区教育局寄送。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认定机构对接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核查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不予认定。

  在网报时,凡能够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或其他统一电子信息校验比对的,只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校验比对不成功的申报对象,需提供上述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免影响现场确认。

  (三)材料审查汇总、体检

  现场确认结束后,鹿城区教育局将对申报材料作再次复查。

  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合格人员需参加体格检查,由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合格人员集中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和要求请务必查看《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流程》。

  五、公示及证书发放

  认定结果将在鹿城教育网(http://www.lucheng.gov.cn/col/col1229609437/index.html)上公示一周。

  7月中旬发放认定通过者教师资格证书。

本文标签: 教师资格  原件  城区  师范生  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