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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城区灵活就业医保缴费通知(西安市新城区灵活就业缴费)

更新时间:2022-05-18 00:40:35作者:佚名

西安新城区灵活就业医保缴费通知(西安市新城区灵活就业缴费)

  西安市2022年度灵活医保缴费还未开始,缴费开始会第一时间更新此文,请随时关注!

  缴费群体

  新城区人力资源市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西安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

  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

  若您个人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西安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程序: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不受户籍限制可以按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公共职介机构和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为其办理档案托管及养老保险代理缴纳手续。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非本市户籍人员还应提供本市居住证及复印件),填写《西安市个人身份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登记表》,向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公共职介机构和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参保。

  (二)公共职介机构受理

  经审核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规定的,由公共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为申请人建立参保档案。

  (三)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建档后,公共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经办机构应及时为申请人办理参保登记和建立个人账户手续。申请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由公共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缴纳。

  请联系户籍所属公共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若再次就业后,可将养老及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新就业单位。

本文标签: 职介  机构  参保  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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