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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锡山区人才公寓申请攻略(无锡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3-02-07 21:22:19作者:未知

无锡锡山区人才公寓申请攻略(无锡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无锡锡山区人才公寓申请攻略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

  本办法所指人才,包括: 市太湖人才计划、区锡山英才计划人才及团队,区、街重点企业引进的各类优秀人才,拟落户锡山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以及在东亭街道创新创业的其他优秀人才。

  A、拟落户锡山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包括: 符合条件的国内外应届大学毕业生、博士硕士研究生,区重点企业和事业单位拟引进的大学本科以上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区重点企业引进的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的短期合作人才。

  B、市、区人才计划认定的优秀人才和团队市、区人才计划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区重点支持的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区重点支持的产业升级创新领军人才、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人才,街道引进的其他创新创业优秀人才(拟申报市、区人才对象)

  C、区重点企业引进的各类优秀人才

  区重点企业引进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企业高级管理人才,企业亟需的高技能人才。

  区重点企业包括:

   1、区重点纳税企业(三年平均产值超亿、税收超千万),

  2、区重点培育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雏鹰企业,

  3、市、区认定的太湖人才、锡山英才领军企业,

  4、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5、街道重点扶持的其他优秀创新创业企业(名单另附)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锡山区落户创业的,需完成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正常缴纳社保;落户就业的,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 (拟落户锡山创业、就业、合作人才申请短期居留的除外) ;

  2.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无锡市区范围内无房产

  3.申请前两年内未享受无锡市其他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或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人才公寓申请期限

  人才公寓分为长租和短租,其中长租包括: A户型、精装套间(两室一厅一卫) ;B户型、单间 (一室-厅一卫);C户型、双人间(共享两室一厅一卫) ;其中短租包括:D户型、短租房(带有布草、卫浴用品)

  公寓配备常用家电和家具等设施。租赁价格参照周边同类户型(详见人才公寓租赁价格清单),根据不同户型由租金、水电物业费、物品使用费和其他服务费等构成。

  上述人才承租入住东亭国际青年人才公寓的,可享受人才租赁补贴。

  其中

  A类人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才公寓可享受短租不超过7天,长租不超过半年优惠价

  B类人才,经认定的,申请人才公寓可享受长租不超过两年优惠价;

  C类人才,需由企业单独签订协议,可享受不超过一年优惠价

  上述优惠价格,不含水电物业费、物品使用费和客房服务费等附加费用。

  上述人才,符合无锡市人才短租补贴政策的,可申请7天以内免费入住;符合无锡市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的,可申请市、区租房补贴 (1-2万元/年)。相关政策详见《“太湖人才计划”优秀大学生“锡引”工程实施力法》

  三、申请材料

  1.《东城国际青年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

  4.证明其人才类别的其他证件或认定材料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纳税证明原件;

  6.与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资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7.区重点企业提供的面试通知、实习合同、合作协议或人才入住联系函。

  其中:各类人才均需提供材料1、2、3;A类人才另需提供材料7;B类人才另需提供材料4、5;C类人才另需提供材料6。

  申请人及协议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其中因政府审核流程暂不产备的资料可在诚信承诺的基础上先行入住,相关资料后期另行补充完善。

  四、申请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登录东城青创人才服务公众平台,填写《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申请,申请时间至少提前1天

  2.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才,其相关材料经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单位初步审核后,即可按照政策入住。其中需要事前减免或享受一事一议特殊政策的,需提交街道人才工作办公室审定,审核结果在街道人才服务公众平台公示后生效。

  3.入住。入住人才公寓,需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其中短期入住的,可由用人单位与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其费用由用人单位定期结算。

  4.管理。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人才公寓,不得转借、转租、闲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者附属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维修或者赔偿。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并在30日内退出租住住房;逾期拒不退出的,依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取消其再次申请人才公寓的资格。

  1.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

  2.承租人离开 (含调动、辞职、辞退、离职等) 锡山区或变动工作单位后仍在锡山区工作但未重新办理租住手续的;

  3.承租人违规转租、转借或私自改造房屋内部结构、改变住房用途的;

  4.承租人连续3个月不居住的(因公出差等特殊原因除外) ;

  5.承租人连续2个月未及时缴纳房租,或有其他严重违反租住协议的

  6.承租人申请提前退租的(如有剩余租金,不予返还);

  7.经审核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的

  8.需要停止租住的其他情况。

  企业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纳入人才公寓服务范围的需书面提交《东城国际青年人才公寓协议单位申请表》,其中属于区、街重点企业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协议单位申请经街道人才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管理。

本文标签: 人才  公寓  承租人  重点企业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