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南京养老保险转出办理)

更新时间:2022-05-18 01:32:55作者:佚名

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南京养老保险转出办理)

  【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办理条件:

  1、非南京市户籍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后,应按规定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外地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按省有关规定转移。

  2、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企业就业参保,单位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将原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的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3、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按照规定,办理了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南京市时,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办理接续手续。

  办理材料:

  1、转出南京

  由南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代办则需要提供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代办委托书原件。

  2、转入南京

  转出地(外省或省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代人来办则需要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按规定应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办理地点:

  南京社保经办机构。

  

本文标签: 参保  基本养老保险  机构  原件  人员  

为您推荐

2023广州荔湾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时间安排

广州市荔湾区2023年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需由企业/单位在2023年4月10日前申报推荐。

2023-04-12 16:02

2023广州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申报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的单位注册地址需在荔湾区辖内,且符合相关条件,如对自身所属类别有疑问,可咨询相应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正文。

2023-04-12 16:02

2023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单位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注册地址在广州市荔湾区辖内,且符合对应条件。申报人所在企业需符合条件,且申报人需满足学历、技能、社保缴费年限等相关条件。具体单位条件详见正文!

2023-04-12 15:59

2023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个人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注册地址在广州市荔湾区辖内,且符合对应条件。申报人所在企业需符合条件,且申报人需满足学历、技能、社保缴费年限等相关条件。具体个人申报条件详见正文!

2023-04-12 15:58

2023荔湾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请申报企业/单位将每个申报人的材料分别放在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后,统一放在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的大文件夹里,形成压缩包,发送至相关邮箱。

2023-04-12 15:57

2023上半年绍兴教资笔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3日发布,具体时间和查询方式见正文。

2023-04-12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