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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服务暂停及恢复时间一览2021

更新时间:2022-05-18 01:38:18作者:未知

我的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服务暂停及恢复时间一览2021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2021年7月15日发布的南京等7市切换上线通告的安排,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于2021年7月24日至8月10日在南京地区切换上线。2021年7月中旬至8月10日,南京人社各类服务分批暂停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

  关停时间:2021年7月19日12:00

  重启时间:下线

  拓展阅读: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本文标签: 基数  职工  应纳  单位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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