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3月6日0时至13时沈阳新增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2022-05-18 01:59:04作者:未知

3月6日0时至13时沈阳新增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3月6日0时至13时辽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3月6日0-13时,辽宁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沈阳市报告2例、丹东市报告1例。治愈出院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3例。

  截至3月6日13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031例(含境外输入186例),治愈出院867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162例(本土153例、境外输入9例)。目前,尚有27例(本土3例、境外输入24例)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沈阳市报告2例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3月6日,我市在对省外来(返)沈人员主动核酸筛查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专家组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经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和次级密切接触者均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疫点均已进行终末消毒,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

  2022年3月6日

本文标签: 肺炎  本土  感染者  疫情  病例  

为您推荐

广州荔湾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审核原则(2023)

广州市荔湾区2023年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申报,遵循按分数排名办理入户的原则。

2023-04-12 16:05

2023广州荔湾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时间安排

广州市荔湾区2023年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需由企业/单位在2023年4月10日前申报推荐。

2023-04-12 16:02

2023广州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申报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的单位注册地址需在荔湾区辖内,且符合相关条件,如对自身所属类别有疑问,可咨询相应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正文。

2023-04-12 16:02

2023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单位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注册地址在广州市荔湾区辖内,且符合对应条件。申报人所在企业需符合条件,且申报人需满足学历、技能、社保缴费年限等相关条件。具体单位条件详见正文!

2023-04-12 15:59

2023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个人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注册地址在广州市荔湾区辖内,且符合对应条件。申报人所在企业需符合条件,且申报人需满足学历、技能、社保缴费年限等相关条件。具体个人申报条件详见正文!

2023-04-12 15:58

2023荔湾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请申报企业/单位将每个申报人的材料分别放在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后,统一放在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的大文件夹里,形成压缩包,发送至相关邮箱。

2023-04-12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