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2020长春市医保局发布重要通知(长春市医保新规)

更新时间:2022-05-18 02:01:05作者:未知

2020长春市医保局发布重要通知(长春市医保新规)

  12月31日前,全员提前1小时上班早上8:00正式办理业务中午不间断服务

  为积极应对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预缴期即将结束,而导致的业务高峰。

  长春市医疗保险局主动加班加点,12月31日前,全员提前1小时上班,早上8:00正式办理业务,中午不间断服务,网上提交业务已开始加班受理。

  重要提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预缴期即将结束,2021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补缴2021年个人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含新参保),将有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请及时参保缴费。

  单位部分业务(如增减员变更、津贴申领等)可以在网上及手机APP上办理;城乡居民参保及缴费信息推送可以到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办理。请按需错峰办理。

本文标签: 业务  参保  保险费  城乡居民  医疗  

为您推荐

广州荔湾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审核原则(2023)

广州市荔湾区2023年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申报,遵循按分数排名办理入户的原则。

2023-04-12 16:05

2023广州荔湾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时间安排

广州市荔湾区2023年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需由企业/单位在2023年4月10日前申报推荐。

2023-04-12 16:02

2023广州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申报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的单位注册地址需在荔湾区辖内,且符合相关条件,如对自身所属类别有疑问,可咨询相应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正文。

2023-04-12 16:02

2023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单位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注册地址在广州市荔湾区辖内,且符合对应条件。申报人所在企业需符合条件,且申报人需满足学历、技能、社保缴费年限等相关条件。具体单位条件详见正文!

2023-04-12 15:59

2023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个人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注册地址在广州市荔湾区辖内,且符合对应条件。申报人所在企业需符合条件,且申报人需满足学历、技能、社保缴费年限等相关条件。具体个人申报条件详见正文!

2023-04-12 15:58

2023荔湾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请申报企业/单位将每个申报人的材料分别放在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后,统一放在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的大文件夹里,形成压缩包,发送至相关邮箱。

2023-04-12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