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绍兴毕业生一次性创业申请对象及具体条件
2023-07-10
更新时间:2023-07-10 13:45:15作者:未知
一、招募计划
(一)招募名额:29人。
(二)服务岗位:塔什库尔干县各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
(三)服务期限:2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塔什库尔干县户籍2020-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自愿到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
3.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参加过“三支一扶”志愿服务的或已被“三支一扶”计划录取未上岗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参加招募的人员。
三、招募原则和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个人报名
时 间:7月11日至7月31日。
2023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www.xjggjy.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
(二)资格初审和现场审核
时 间:7月11日至8月4日
网上初审、现场审核同步进行,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考生及时下载打印《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后本人签字按手印,并于8月4日20:00前,由本人携带《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及所需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到县人社局3楼工考办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提示:如《报到证》上标注有签约单位的考生,必须提供已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笔试
1.笔试时间:8月8日,考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等有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统一命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3.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二代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到达的,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由塔县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统一命制试卷,测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塔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8月9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由塔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名额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全部面试人员结束面试后当场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8月10日,按照相关体检标准和内容,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通过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由个人承担。
(六)政审
面试、体检通过的人员,到县人社局领取政审考察表进行政审,并于8月17日前,将政审考察表交所到县人社局。
(七)公示
对通过面试、体检、政审的拟招募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招募。
(八)培训
8月25日至8月31日,由县人社局组织新招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九)组织上岗
9月1日,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
四、待遇保障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年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社会保险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各服务单位给予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
(四)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五)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研加分等支持政策。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
(二)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本公告由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政策咨询电话
塔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人:库尔班阿洪·吾守拉洪
咨询电话:13579937844 座机电话:0998-342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