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区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日程安排
2023-06-13
更新时间:2023-06-13 18:17:45作者:未知
仓山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 年小升初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 于做好2023 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3〕29 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区2023 年小升初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招对象
仓山区小升初招生对象为:
仓山区小学的毕业班学生;
要求回仓山区录取的、符合回仓山区升学条件的仓山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
二、初招程序
(一)报名办法
1. 仓山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班学生于6 月14 日-16 日在就读小学报名,报名时应向学校提交户口簿等材料核验,并留复印 件存入档案,学校统一组织报名登记。
2. 要求回仓山区录取的符合回仓山区升学条件的仓山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按本通知公布的报名时间和要求报名登记。
(二)录取批次
五城区初招录取分批次进行,招生先后顺序依次为:
1. 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福州艺术学校招生;
2. 民办初中招生;
3. 福建师大附中初中部、英才中学、福州十六中摇号招生;
4. 回原籍学生录取;
5. 其他公办中学招生。
不同批次志愿可兼报。填报志愿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 参加初招后续批次的招生。已被录取又要求退档的毕业生,由生源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同时被上述第三批次两 所及以上公办校摇号录取的学生,由家长自主选择一所学校录 取,学校不再组织补录。初招录取后按照每班总人数、学生男 女比例等均衡原则,在“榕教之窗”系统完成均衡编班。
三、录取办法
(一)对口升学
五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行中小学相对就近对口升学办法,公办小学毕业班学生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公办初中升学。
在公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需继续在城区片公办初中就读的留城生(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及马尾区,现在仓山区城区片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港、澳、台籍学生; 外籍学生)均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对口初中不具备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外籍学生由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经备案的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
(二)回原籍升学
1. 以下四类户籍在五城区但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的毕业班学生若要求回五城区升初中,“两证”(居民户口簿和住宅用途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比照小学招生办法片内 生界定,下同)统一的安排在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入学;“两证”不统一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初中入学。
①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小学或马尾区小学就读的学生, 需回户籍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的初中升学;
②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小学就读的 学生, 需回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或马尾区的初中升学;
③在民办小学就读的学生, 需回户籍在五城区的初中升学;
④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学生, 需回户籍在仓山区的初中升学。
户籍在我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 如申请回仓山区原籍升初中,家长应于6 月中旬携带户口簿、
房产证到仓山区教育局初教科开具介绍信,在孩子就读地参加 毕业考试后,于7 月15 日(双休日除外)之前持户口簿、房产证及学生档案到仓山区教育局初教科报名。若有填报民办中 学、福建师大附中初中部、英才中学志愿的,应于7 月3 日-7 日递交材料后,登陆“榕教之窗”系统填报志愿。
2. 允许符合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四中桔园洲中学、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福州江南水都中学、福州四十中金山分校、 仓山区金港湾实验学校、福州四十中凤岗里分校、福州三中晋安校区等八所新区中学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班学生,回相应的新区中学升学。因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四中桔园洲中学、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福州江南水都中学生源爆满,且其对口小学已配套完毕,自2020 年6 月8 日起,因新购买上述学校对口小学片内房产(不含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且符合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生,不再允许回相应的新区中学升学。
符合八所新区中学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回原籍申请者 应填写《福州市五区初招回新区中学升学志愿表》,于6 月 14 日-16 日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相应初中学校认定后,持相关材料到毕业小 学所在区教育局审批。
(三)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
1. 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由民办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 排升学。民办小学毕业生申请升入仓山区公办初中的随迁子 女、需继续在城区片初中就读的留城生等报名时另需填写《福 州市五区初招照顾对象审批表》并提供相关凭证核验。
2. 如户籍在五城区,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按“录取办 法”第(二)点规定安排升学。
(四)政策照顾对象升学
1. 台商子女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也可以申请升入本
区内有开设台生班的初中。仓山区开设台生班的初中学校如 下:福州十六中、福州金山中学。
台商子女的身份确认,由监护人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升学所需材料,经市台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台办 统一造册于7 月1 日之前报送市教育局办理升学手续。申请升学所需材料: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 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户籍证、往 来大陆通行证、成绩单等)。
2. 因住宅被征收跨区异地安置需跨区升学的,经家长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学籍所在区和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审批后,可由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 安排升学。
3. 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有关通知精神办理升学。
(五)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招生
1. 招生办法
福州外国语学校根据学生志愿,自主确定外语班的录取对 象,只能进行相关语言类素质能力测试,不得测试其他学科知识。
2. 招生程序
6 月29 日-7 月4 日,仓山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选报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中的一个志愿。
7 月12 日,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招生。
(六)福州艺术学校招生
1. 招生办法
福州艺术学校根据学生志愿,自主确定艺术专业的录取对 象,只能进行术科测评,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2. 招生程序
6 月29 日-7 月4 日,仓山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选报福州艺术学校艺术专业的一个志愿。福州艺 术学校戏曲表演(闽剧表演方向)专业代码:06795,舞蹈表 演(民族民间舞方向)专业代码:06796,戏曲表演(器乐方 向)专业代码:06797,合唱实验班专业代码:06798。
7 月12 日,福州艺术学校招生。
(七)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招生
1. 招生办法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初一年级招生对象为:(1)小学二部毕业班学生;(2)参照小升初回原籍(回新区校)升学办法,自 2021年起,符合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本部小学及二部小学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班学生可申请回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初中部就读。同时,允许户籍在仓山区林浦四村(濂江村、狮山村、福濂村、绍岐村)的村民子女(不含2021 年起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的外来人员)申请回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初中部就读,但2027 年6 月起小升初招生,在林浦小学实际就读且户籍在仓山区林浦四村(濂江村、狮山村、福濂村、绍岐村) 的村民子女(不含2021 年起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的外来人员)方可升入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初中部。
2. 招生程序
6 月14 日-16 日,符合回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升学的毕业生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清华附中福州学校认定后,持相关材料到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审批。小学二部的毕业生直接在就读小学报名。
(八)福建师大附属中学初中部、英才中学招生
1. 招生办法
福建师大附中初中部招收对口生源,部分学位面向学校所 在地即仓山区的生源随机摇号招生;英才中学面向学校所在地 仓山区的生源随机摇号招生。摇号规则为:学生填报志愿,如 填报志愿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录取;如填报志愿 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由摇号确定录取对象。
2. 招生程序
7 月3 日-7 日,符合福建师大附中初中部、英才中学招生要求的毕业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填报志愿,时代中学志 愿代码:03271,英才中学志愿代码:03631。
7 月20 日,公布摇号计划数、随机号等信息。
7 月21 日,对填报志愿学生组织公开摇号招生,并公示摇号结果。
(九)民办中学招生
1. 招生办法
①原则上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② 民办初中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所有报名人员实行摇号随机录取。③民办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本校初中部招生容量不足的, 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面向外校招生的,按第②点规定录取。④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没有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毕业生,按初招对口方案升学。⑤已被录取又要求退档的毕业生,由生源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⑥摇号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 招生程序
7 月3 日-7 日,仓山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及外地回来升学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填报五城区内两个民 办中学志愿。
7 月13 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完成第一志愿的招生。
7 月17 日,公布民办初中学位余额,随机号等信息。
7 月18 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摇号招生;已完成第一志愿录取,但尚有招生计划余额的民办 学校,视第二志愿报名人数招生(存在两种情况:1.第二志愿 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2.第二志愿人数 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摇号录取)。
(十)福州十六中部分学位派位招生
1. 招生办法
2023 年十六中继续面向仓山小学及施程小学的摇号招生
(具体招生计划数另行公布)。摇号招生办法为:根据学生志 愿随机摇号确定录取结果。
2. 招生程序
7 月3 日-7 日,仓山小学、施程小学的毕业班学生可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填报十六中志愿。
7 月20 日,公布摇号招生计划数、随机号等信息。
7 月21 日,十六中对仓山小学、施程小学填报十六中志愿的学生进行公开摇号。
四、学生档案处理
1. 在仓山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被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 福州艺术学校、民办初中、公办中学录取以及回本区原籍录取档案处理:
录取中学未接收档案前,家长自行妥善保管,不得私自 拆封;待录取中学通知报到时,将档案交给该中学;
家长须按“榕教之窗”系统的录取信息,将学生档案递交到相应的中学;如未按“榕教之窗”系统的录取信息投递档案,造成录取中学无法建立学籍等问题,由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2. 在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马尾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回仓山区原籍录取以及档案处理:
家长于六月中旬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到仓山区教育局初 教科开具介绍信;
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给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收 于7 月15 日(双休日除外)之前持档案到仓山区教育局初教科进行登记;
录取中学未接收档案前,家长自行妥善保管,不得私自 拆封;待录取中学通知报到时,将档案交给该中学;
家长须按“榕教之窗”系统的录取信息,将学生档案递交到相应的中学;如未按“榕教之窗”系统的录取信息投递档案,造成录取中学无法建立学籍等问题,由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3. 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回仓山区原 籍录取以及档案处理:
家长于六月中旬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到仓山区教育局初 教科开具介绍信;
在孩子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7 月15 日(双休日除外)之前持户口簿、房产证以及学生档案到仓山区教育局初教 科报名。若有填报民办中学、福建师大附中初中部、英才中学 志愿的,应于7 月3 日-7 日递交材料后,登陆“榕教之窗”系统填报志愿。
录取中学未接收档案前,家长自行妥善保管,不得私自 拆封;待录取中学通知报到时,将档案交给该中学;
家长须按“榕教之窗”系统的录取信息,将学生档案递交到相应的中学;如未按“榕教之窗”系统的录取信息投递档案,造成录取中学无法建立学籍等问题,由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4. 在仓山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五城区以外升学或回鼓 楼区、台江区、晋安区、马尾区原籍就读档案处理:
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或异地(五城区以外)就 读学校的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
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收后 交给教育局;
学校留下介绍信复印件留底备查,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
档案处理:
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或异地(五城区以外)就 读学校的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
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收后 交给教育局;
学校留下介绍信复印件留底备查,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
五、初招信息查询及填报志愿办法
登录福州教育网>>应用系统>>榕教之窗>>榕教招生>>初中招生,通过闽政通账号或扫描登录系统后,输入学生身份证 号后四位,即可核对学生信息和志愿填报。
六、注意事项
请各校和学生家长认真阅读本招生办法,严格按照本办法 操作,避免因疏忽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有不明之处请向五城区教育局咨询:
鼓楼区87677197;
台江区38105820;
仓山区28058492 ;
晋安区83991756;
马尾区63190306。
仓山区教育局
2023 年6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