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奉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024-08-28
更新时间:2024-08-28 14:33:05作者:未知
2024年奉化区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范围、对象、具体条件和相关事项说明
(一)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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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中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荣誉证书的取得时间以及党员身份和工作经历(不含就学期间的实习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9月4日(含)。
(四)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等同于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校毕业证书、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考时需将主干课程翻译成中文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报名页面“备注栏”。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五)国内2022届、2023届(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国(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六)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本区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原单位解聘(或解除人事关系)后才能报考。
(七)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处理。
(八)根据《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应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对未按规定落实事前报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