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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地区摩托车到达什么程度需要办理报废处理

更新时间:2023-10-16 15:49:32作者:佚名

梅州地区摩托车到达什么程度需要办理报废处理

  是否需要报废了?

  ●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 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摩托车报废所需资料和流程

  资料:

  摩托车及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流程: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出具注销证明。

  梅州市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有哪些?

  目前有两家:梅州市利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梅州市嘉好废旧汽车拆解有限公司。

  驾驶报废摩托车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报废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本文标签: 机动车  梅州市  号牌  摩托车  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