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沈阳新建商品房产权证手机办理入口(沈阳市房产证办理)

更新时间:2022-05-18 02:51:53作者:未知

沈阳新建商品房产权证手机办理入口(沈阳市房产证办理)

  为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营造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在线支付等技术,与4个相关部门实行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开发微信端“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其中新建商品房产权证办理已启动试点,由“窗口办”变“掌上办”,由“窗口20分钟取证”变“手机5分钟办理”。

  办理渠道: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

  ▶“沈阳政务服务”App

  如何网上办理房证?

  试点项目购房人只需注册登录微信端“网上办事大厅”或“沈阳政务服务”App,即可网上申请办理商品房产权证,而且全程“零纸质材料”,无需提交任何材料,身份信息、买卖合同、缴税信息等全部通过数据共享进行核实,核实验证通过后即自动审批登簿,全程只需几分钟。

  手机办理完毕并在线缴纳登记费后,购房人可根据需要就近前往任一登记大厅自助打印产权证书。

本文标签: 沈阳市  不动产  互联网  产权证  网上  

为您推荐

2023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申报条件(单位+个人)

申报单位注册地址在广州市荔湾区辖内,且符合对应条件。申报人所在企业需符合条件,且申报人需满足学历、技能、社保缴费年限等相关条件。

2023-04-12 16:08

广州荔湾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审核原则(2023)

广州市荔湾区2023年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申报,遵循按分数排名办理入户的原则。

2023-04-12 16:05

2023广州荔湾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时间安排

广州市荔湾区2023年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需由企业/单位在2023年4月10日前申报推荐。

2023-04-12 16:02

2023广州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申报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的单位注册地址需在荔湾区辖内,且符合相关条件,如对自身所属类别有疑问,可咨询相应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正文。

2023-04-12 16:02

2023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单位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注册地址在广州市荔湾区辖内,且符合对应条件。申报人所在企业需符合条件,且申报人需满足学历、技能、社保缴费年限等相关条件。具体单位条件详见正文!

2023-04-12 15:59

2023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个人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注册地址在广州市荔湾区辖内,且符合对应条件。申报人所在企业需符合条件,且申报人需满足学历、技能、社保缴费年限等相关条件。具体个人申报条件详见正文!

2023-04-12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