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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更新时间:2023-12-27 19:14:51作者:未知
2023年12月26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新修订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积分办法》),通过强化积分制服务工作职责、细化积分制服务工作范畴、优化积分指标体系和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完善佛山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制度,持续发挥积分制的正面引导和激励作用,帮助更多在发的长期稳定就业和居住的新市民入户佛山、扎根佛山,吸引更多人才到佛山干事创业。
➤大幅提高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指标分值
在佛山办理居住证(暂住证)累计每满1年积20分,最高可积240分;在佛山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每险种满1年积4分,最高可积200分……
此次修订,佛山围绕中央户籍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调整完善计分指标体系,尤其是大幅提高了居住年限(居住证办理年限)和社保缴纳年限、住房公积金缴交等计分指标分值,以此放宽落户条件,帮助更多在佛山长期稳定就业和居住的普新市民“安家”在佛山。
同时,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将以首次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暂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入户、入学排名。因此,今后新市民及时申领居住证、按时续期和积极参保缴费,将显得尤为重要。
➤打造更公平合理的指标体系
《积分办法》精简了部分入户积分项目,既落实了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也回应了群众的诉求,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完善优化后的指标体系更为公平合理。
比如,取消“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初级工”等加分指标,更适应佛山产业升级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取消“违法犯罪”减分和一票否决指标,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目前面向新市民的住房保障方式有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且均有具体政策文件依据,因此,《积分办法》不再将“积分入住公租房”列入积分制服务管理内容。
➤申请资料造假将被一票否决
《积分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按照“统筹兼顾、总量规划、统一管理、分类排名”的原则,佛山对需要享受相关公共服务的新市民按其所得积分高低进行分类排名,排名在公布指标数内的新市民可享受积分入学、积分入户公共服务。其中,入学总积分=基础分+加分,入户总积分=基础分+加分+减分。
《积分办法》明确,佛山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共四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加分指标包括个人文化、技能,特定的公共服务岗位,科技创新,荣誉奖励,竞赛获奖,社会贡献,投资纳税,住房公积金缴交;减分指标为失信情况;一票否决指标为申请资料造假。
申请人有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一年内不得在本市申请积分制服务。
此外,《积分办法》分别对新市民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入户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作出规定,明晰了不同类型积分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
原《积分办法》自2019年1月1日实施以来,为新市民融入佛山、落户佛山,为新市民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提供了补充途径。2019年至2023年共有17.5万新市民随迁子女入读佛山公办学校,其中积分生5.9万人,占总数33.7%;2019年1月至2023年11月共有63.55万人入户佛山,其中积分入户7.3万人(包含随迁子女),约占总入户人数的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