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州市中心城区第八批次人才住房申请平台
2024-09-19
更新时间:2024-09-19 19:17:40作者:佚名
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党政管理类辅导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日为时间截点);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学院/公寓办辅导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日为时间截点);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8日9:00至2024年10月9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党政管理类辅导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要上传提交的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本人彩色证件照;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正反面);
5.学历学位证书(从大中专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6.中共党员相关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时上传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要求、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因上传附件无效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2024年9月18日9:00至2024年10月9日17:00,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核程序。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共分两部分。
1.第一部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第一部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2.第二部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第二部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第一部分×50%+第二部分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第二部分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第二部分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第二部分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第二部分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我校另行组织面试。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56038(人力资源部)
监督投诉电话:020-39358762(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