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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西安第一批住房租赁资金奖补集中申报工作通知

更新时间:2022-05-18 08:57:05作者:未知

2020-2021年度西安第一批住房租赁资金奖补集中申报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第一批住房租赁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奖补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根据《西安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资金补助和奖励办法》(市建发〔2021〕13号,以下简称《办法》)、《西安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奖补资金申请审核指引(试行)》(市建发〔2021〕55号,以下简称《指引》),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我市2020-2021年度第一批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批次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4日至9月4日。

  二、奖补项目申请渠道

  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规定,根据《指引》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通过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zfwsbg.xa.gov.cn/housesrentweb.webapp/index.html,以下简称平台)按照平台要求完成线上申报,填报完成平台自动生成奖补申报表。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申报时间要求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7月1日内新开工及在2020年前开工但在2020年1月1日后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

  (二)企业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先在平台进行项目入库,入库后通过企业项目库进行奖补申报。

  (三)本批次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30天。受理期限截止前,租赁平台将持续向企业开放,逾期不予受理。

  (四)各申报企业需提供独立专用银行账号,便于后期资金拨付与绩效考评。

  (五)各申报企业按照《指引》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交于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

  (六)本次财政奖补资金经审核通过后,将于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xa.gov.cn/)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相关程序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七)专项资金申报采取诚信承诺制,申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须据实诚信申报。单位和个人如违反有关规定,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区县、开发区联系方式

区县咨询电话办公地址
碑林89625347南院门27号3号楼312室
莲湖87380221红埠街59号
87218500
雁塔85200238翠华南路146号局门外北侧第二间办公室
未央86356559未央区永祥路9号
高新81150181高新区锦业路都市之门B座1001室
88333707
曲江81201580曲江政务中心雁翔路3399号B821
新城87419638尚德路115号新城区政府460室
经开86108391凤城十二路凯瑞F座1604
长安89255079西长安街145号房改小区办公楼301室
浐灞83509390浐灞商务中心一期2C12
灞桥83521359纺织城鹿塬街北段27号
航天85839513长安区航天中路369号航天基地管委会
港务83332180港务区港务大道物联网应用产业园一层115室
阎良86876012前进西路103号阎良区住建局
临潼83812039-8006临潼区健康北路房管所2楼
航空86856878航空基地蓝天路7号航空科技大厦D12室
高陵86919071-8018高陵区鹿祥路房管所
大明宫86708139未央区玄武路78号大明宫保护
办东区2楼

  五、奖补申请配套政策文件

  《西安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资金补助和奖励办法》、《西安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奖补资金申请审核指引(试行)》,各申报主体可登录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xa.gov.cn/)或“西安住建”微信公众号查阅。

  附件:《西安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奖补资金申请审核指引(试行)》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日

  (联系人:任昱心 电话:87613295)

本文标签: 西安市  住房  建设局  租赁市场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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