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经济开发区教资认定时间安排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05-18 10:41:29作者:佚名
2021西安长安区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经开始了。
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互联网登陆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高级职称后获得)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符合破格条件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评人员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需进行职称系列(专业)转换评审或职称资格确认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二)评审公示
省人社厅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组建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果通过省人社厅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有关事项
(一)人选推荐
各市、省级各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本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实际状况和正高级岗位职数情况,择优推荐人员。
(二)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正高级工程师,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正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进行资格确认。
(三)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正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四)评审政策倾斜
1.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 47号)执行。
2.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执行。
3.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按照《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
4.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注重考察援派期间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援派专业技术人才选择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时,可采取视频通话答辩或免除答辩。
上述文件可在人社厅官网下载参阅。
(五)年限及论文要求。参评人员的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收费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400元。收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有关要求
1.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2.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见附件1。
3.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4.所有参评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环节安排另行通知。
5.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参评人员申报时间截止为2021年12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6.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技术支持:张倩、李博029-85211087、029-82210159
联系人:何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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