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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玄武区住宅房屋征收有哪些补偿 南京玄武区拆迁安置房

更新时间:2022-05-18 14:31:58作者:佚名

南京玄武区住宅房屋征收有哪些补偿 南京玄武区拆迁安置房

  1.搬迁费。是指被征收房屋搬迁时发生的费用。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元计算,每个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2000元的补足至2000元。

  2.设备拆移费。是指被征收房屋内相关专项使用设施的拆移费用,包括管道煤气、空调、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热水器、宽带网等。

  3.临时安置补助费。是指房屋被征收后进行安置过渡的费用。

  4.重大疾病补助费。是指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及同户籍内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且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5.特别困难家庭补助费。是指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持证的一、二级肢体、精神、智力残疾和盲人,持有低保证和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边缘家庭,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并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上述4、5两项补助每个权证户(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累计不超过10万。

  6.特殊提前搬迁奖励费。是指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前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给予一次性特殊提前搬迁奖励费,奖励费用按实际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

  7.搬迁率奖励。是指在征收过程中,对征收范围内实际情况进行区域划分,根据所在区域内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前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按相应完成率予以适当奖励。

  8.特殊货币安置奖励费。是指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签约期限内搬迁,仅选择货币补偿且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按照《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给予房地产评估价格20%的货币安置奖励费外,区人民政府结合提前搬迁情况再给予不超过房地产评估价格20%的特殊货币安置奖励。

  9.高龄搬迁奖励。是指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权证户籍(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内有80岁以上至90岁(不含90岁)的高龄老人,按每人2万元给予搬迁奖励;有90岁(含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按每人3万元给予搬迁奖励。

  10.无未登记房奖励。是指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无未登记房的每个权证户(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可视情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11.放弃部分安置房奖励。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的房产评估价总额符合申购征收范围内两套以上(含两套)征收安置房的,但因项目房源所限,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只申购一套征收安置房,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其房地产评估价格中剩余金额,可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南京各区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各不相同,具体补偿多少钱?

本文标签: 承租人  公房  房屋  是指  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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