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经济开发区教资认定时间安排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06-06 18:24:36作者:佚名
翔安区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厦门市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教发〔2022〕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翔安区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二、招生对象
翔安区户籍或居住在翔安区的非翔安区户籍、符合招生报名条件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 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