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长春市龙舟公开赛报名方式(龙舟比赛报名)
2024-06-01
更新时间:2024-06-01 17:00:05作者:佚名
一、主办单位
长春市体育局、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长春市体育总会、长春体育中心、吉林省迪赛文体育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6月10日
地点:长春市伊通河工业轨迹公园河道
四、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参赛范围
1、公开组:限报16支队伍,额满为止。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均可组队参赛。
2、高校组:限报8支队伍,额满为止。驻长春地区各高校均可组队参赛。
(二)竞赛内容
300米直道竞速
(三)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龙舟协会审定的《中国龙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20年版)》。
2、报名人数:各队限报1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10人,替补队员2人,性别不限。
3、比赛龙舟、舵桨、划桨、鼓、鼓槌由大会统一提供。
4、比赛只采用坐姿。
5、各参赛队比赛的服装、颜色必须一致。
6、比赛的方法和抽签:比赛分预赛、复赛、半决赛、决赛进行。
7、各参赛队需提供简称队名,以6字以内为宜。
8、队旗。
(1)电子队旗
各参赛队需自行设计带有队徽(LOGO)的电子队旗并发送组委会。要求:底色不限、2048×1024像素、分辨率不低于72dpi、格式为照片格式或矢量图。
(2)各参赛队自备大小队旗各1面。
(3)大队旗高1米、宽2米,颜色不限,印有××龙舟队,文字应从左至右书写。
(4)小队旗高0.6米、宽0.8米,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有队伍标准简称,旗杆长1.2米。
(四)运动员资格及要求
1、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及户口本,身份证与户口本住址必须为所属乡镇(街道)。
2、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或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方可参赛。
3、根据《中国龙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20年版)》第六章水上安全条例:各参赛单位必须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能着装游200米以上,并且着穿大会统一配备的救生设备。
5.参赛队员必须遵循本人自愿,亲属支持原则,并签订《自愿参赛承诺书》。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设置单项奖
最佳团队拼搏奖、最佳团队协作奖、最佳团队组织奖、最佳团队风采奖、最佳团队英勇奖。
(二)公开组
公开组录取前八名,前三名发放奖杯、奖金和证书,四至八名奖金和证书。公开组第一名颁发奖金5000元、第二名颁发奖金3000元、第三名颁发奖金2000元。4-8名颁发奖金1000元。各单项(最佳团队拼搏奖、最佳团队协作奖、最佳团队组织奖、最佳团队风采奖、最佳团队英勇奖)颁发荣誉证书。
(三)高校组
高校组录取前六名,前三名发放奖杯和证书,四至六名颁发证书。各单项(最佳团队拼搏奖、最佳团队协作奖、最佳团队组织奖、最佳团队风采奖、最佳团队英勇奖)颁发荣誉证书。
(四)其他完赛队伍均颁发完赛证书。
六、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队需于2024年6月2日17时前提交参赛人员报名表、全体成员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等材料至赛事组委会,用于制作参赛证及检录卡。报名确认后,如因伤病等特殊情况需更换运动员,可在联席会议前提出,最多更换2人。
照片要求:近期(六个月内)2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数码照片大小为320*240(4:3)像素;文件小于1M的jpg或png;不得使用艺术照、翻拍照。
请各参赛队将运动员参赛信息及照片发至电子邮箱:1595193845@qq.com
邮箱:516754039@qq.com
(二)报到
请参赛队伍提前三天到比赛场地报到,适应场地与训练
七、竞赛日程
6月7日-6月9日各队伍报到,适应场地跟训练
6月9日15时召开领队会议,地点长春市体育总会209会议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829号长春市体育中心体育场14号看台对面综合楼)
6月10日
08:30-09:15 龙舟赛开幕式
09:30-09:45 高校组300米12人龙舟直道赛预赛
09:45-10:35 公开组300米12人龙舟直道赛预赛
10:35-11:15 公开组300米12人龙舟直道赛复赛
11:15-11:30 公开组300米12人龙舟直道赛半决赛
11:30-11:45 高校组300米12人龙舟直道赛决赛
11:45-12:10 公开组300米12人龙舟直道赛决赛
12:10-12:30 龙舟赛颁奖仪式
12:30—— 各参赛队自行安排返程时间
八、经费
各参赛运动队食宿、往返交通费自理。
九、仲裁、裁判
各参赛队如果对裁判员判罚有异议,需要在比赛结束20分钟内,填写申诉表,提供内容详实的举证材料,并交纳2000元申诉费,如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不予退还(仲裁组由裁判长及5位裁判组成)。
十、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