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人才安居补助生活补贴是一次性发放吗
2023-11-17
更新时间:2023-11-17 21:35:17作者:未知
》》》东莞入户条件最新政策2024规定
方式1——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非莞户籍市民满足两个条件可申请入户东莞:
1、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
2、东莞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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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2——人才入户之学历入户
一、基本条件
1.在东莞市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包含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需在参保缴费状态)。
温馨提示: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才有资格能申请!
二、学历入户准入条件(符合上述三个基本条件后,还需符合下面人才准入条件的其中一种)
(1)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2)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3)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
(4)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东莞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
(5)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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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3——人才入户之资格证入户
一、基本条件
1.在东莞市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包含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需在参保缴费状态)。
温馨提示: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才有资格能申请!
二、资格证入户准入条件(符合上述三个基本条件后,还需符合下面人才准入条件的其中一种)
(1)具备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2)具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
(3)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
(4)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0周岁的人员。
注: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应当与现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相匹配,证书工种应当同时符合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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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4——人才入户之职称入户
一、基本条件
1.在东莞市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包含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需在参保缴费状态)。
注: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才有资格能申请!
二、职称入户准入条件(符合上述三个基本条件后,还需符合下面人才准入条件的其中一种)
(1)具备高级职称,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2)具备中级职称,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3)具备初级职称,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
注:本项所述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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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5——人才入户之留学生入户
一、基本条件
1.在东莞市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包含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需在参保缴费状态)。
温馨提示: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才有资格能申请!
二、留学生入户准入条件(符合上述三个基本条件后,还需符合下面人才准入条件的其中一种)
(1)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2)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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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6——人才入户之表彰入户
一、基本条件
1.在东莞市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包含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需在参保缴费状态)。
注: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才有资格能申请!
二、表彰入户准入条件(符合上述三个基本条件后,还需符合下面人才准入条件的其中一种)
(1)中华技能大奖;
(2)全国技术能手;
(3)广东省技术能手;
(4)东莞市技术能手;
(5)东莞市“首席技师”;
(6)“莞邑工匠”称号。
注:获得奖项应属5年内获得,且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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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7——人才入户之企业自评人才入户
一、基本条件
1.在东莞市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包含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需在参保缴费状态)。
温馨提示: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才有资格能申请!
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准入条件(符合上述三个基本条件后,企业推荐的员工需满足以下条件:)
各园区、镇(街道)自行制定辖区企业自评人才年度计划。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为其员工提出入户申请。企业推荐的员工应属于企业急需的骨干人才,同时应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在该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满1年。经当地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同意后,该员工可以申请人才入户。企业自评人才资格不作跨年度使用,逾期作废。
在我市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不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为其员工向当地园区、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
(1)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2)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经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企业;
(5)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珠江人才计划”、市创新科研团队、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6)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7)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8)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上年度新升规小微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9)园区、镇 (街道)重点发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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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8——工人入户
在经评定为优秀企业的用人单位工作,属于急需的技术技能工人或管理人员,并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的非莞户籍人员:
(一)自用人单位推荐申报准入资格前一年内,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已为其在莞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2个月,且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二)持有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所在用人单位已为其申报从业人员信息。
(三)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四)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注:获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申请迁入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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