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兰州和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怎么提取公积金?

更新时间:2023-07-25 21:43:38作者:未知

兰州和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怎么提取公积金?

  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符合规定情形提取公积金

  一、提取范围

  只能提取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资料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须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1-4 级《残疾人证》或各级人社部门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停缴住房公积金达 6 个月以上,账户状态为“封存”,且未在其他公积金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的,须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经转入兰州公积金中心开设的 “集中封存单位”账户统一管理,停缴达 6 个月以上,且未在其他公积金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的,凭身份证直接办理,不再提供其他证明。

  三、提取时限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即可办理;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在其他单位继续缴存,包括个人账户已经转入“集中封存单位”的,自个人账户最后一次发生汇、补缴月份次月起,停缴 6 个月以上即可办理。

  四、提取额度

  全额销户提取。

  政策来源: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查看

  >>兰州公积金咨询电话是多少(附办事大厅地址)

本文标签: 单位  劳动关系  公积金  账户  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