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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低保户公租房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3-09-15 15:13:31作者:未知

大庆低保户公租房申请条件

  市区城市低保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或者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1.条件:

  (1)资格: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分散供养特困群体;(2)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申请材料:

  (1)《大庆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申请表》;(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3)婚姻证件或者单身情况承诺;(4)收入和财产承诺;(5)城市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对应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收入家庭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咨询电话:

  市住建局:6280906

  萨尔图区:6181910

  让胡路区:6342037

  龙凤区:6235998

  红岗区:2799275

  大同区:6165201

  高新区:8109557

本文标签: 低收入  家庭  城市  低保  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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