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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泉州人才购房补助申请指南(泉州人才买房补助政策)

更新时间:2024-08-03 00:26:46作者:未知

2024泉州人才购房补助申请指南(泉州人才买房补助政策)

  泉州购房补助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

  2024年2月6日以后首次新引进到我市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大专生,技工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

  1.首次在我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在我市同一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缴费至少3个月,且申请时仍在岗;

  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泉州无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于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后一年内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二)补助标准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大专生分别提供购房补助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1万元。技工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本科学历、大专学历落实购房补助待遇。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结婚证。

  2.学历证明。高校毕业须提供毕业证书、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技工院校毕业须提供毕业证书、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验证报告。

  3.工作证明。在泉就业的申请人,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等就业证明材料及缴交社保证明;在泉自主创业的申请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公司章程等创业证明材料及缴交社保证明。

  4.购房证明。购房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或不动产权证(购买二手商品住房)。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住房的,不予补助。

  上述材料均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办理流程

  1.个人申报。申请人登录“泉州人才港湾”网站或“泉州人才港湾”微信小程序进入“涌泉”行动模块端口进行注册申报,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2.资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申请信息后,经用人单位在系统上初审,由购房税费受益县(市、区)(含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下同)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市住建局会同各级住建、资源规划部门核查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审核进度及时在“泉州人才港湾”网站、微信小程序的“涌泉”行动模块信息系统反馈。

  3.补贴发放。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购房税费受益县(市、区)人社部门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放方式为:分两次发放,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的第一年发放50%(发放时需在泉参保),第三年根据其就业创业情况发放另外50%(发放时需三年内均在泉连续参保,且仍在我市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

  (五)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财政局应根据同级人社部门用款计划,预先拨付部分专项资金,确保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即可向申请人发放,做到“即审即发”。市、县两级财政按3:7比例承担资金,每半年结算一次。市级配套资金由市人社局每年提出预算会商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统筹核拨。

  泉州市住建局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595-22178920。

  泉州市人社局联系人:范先生;电话:0595-28133880。

本文标签: 泉州  申请人  万元  住房  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