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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山市坦洲镇人才房配租申请条件(中山坦洲购房条件)

更新时间:2023-11-01 13:22:37作者:佚名

2023中山市坦洲镇人才房配租申请条件(中山坦洲购房条件)

  人才房配租申请条件

  (一)人才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坦洲镇就业或实习;

  2. 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未享受任何我市、镇两级人才购房补助、人才房租金补贴或其他安居政策;

  3. 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我市无自有住房,或所有自有住房均与坦洲的实际工作地点相距超过20km,或虽已购1套住房,但因属期房未交楼等原因,不具备入住条件。

  (二)本次受理人才申请范围(具体保障对象范围及对应层次序号详见附件1):

  1.《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中山组发〔2022〕1号)明确的人才范围:顶尖人才、特聘人才、青年后备人才、原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

  2.来中山短期工作、符合我市相关规定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3.我市、镇现代化产业集群“十大舰队”企业,总部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培育)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投资落地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4.引进高校、科研院所等在我市共建的高端研发机构或平台科技人员;

  5.省、市级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核心成员;

  6.入驻我市、镇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港澳台地区创新创业人才;

  7.《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明确的持卡人才;

  8. 与在我镇纳税的非公有制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取得博士学历或全日制硕士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的人才;

  9. 在我镇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镇属企业工作的取得博士学历的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不含公务员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10. 其他经坦洲镇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的人才;

  11. 在我镇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镇属企业工作的取得全日制硕士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的人才(不含公务员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

  12. 符合中山青年人才驿站入住申报条件的青年人才。

本文标签: 人才  的人  我市  管理人员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