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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个体工商户验照办事指南(赣州个体工商户验照办事指南电话)

更新时间:2023-08-12 00:52:47作者:佚名

赣州个体工商户验照办事指南(赣州个体工商户验照办事指南电话)

  申请材料

  申请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1.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

  2.委托代理人证明;

  3.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经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许可证明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或签字。

  办理流程

  (一)、领取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

  (二)、提交验照材料。

  (三)、验照材料受理、办理:

  1、个体工商户验照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理验照。

  2、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再申报验照。

  3、个体工商户在停业期间应当参加验照;在验照期间要求停业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先验照后停业。

  4、登记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进行审查(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除外)。审查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验照;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5、凡申请材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

  对提交材料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出具收件回执,待审查合格后通过验照,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

  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或辖区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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