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指南 绍兴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标准指导目录
2024-08-07
更新时间:2024-08-07 00:49:57作者:佚名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部)、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尽早就业,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5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申请( 8月15日至8月31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二)高校审核(8月15日至9月15日)各高校要明确专人通过申报系统(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逐一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一是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本校毕业学年内毕业生;二是对于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审核不通过须注明原因并及时反馈毕业生。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毕业生只需提交系统审核表。对系统审核不通过且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申请后通过系统下载、填写人工审核表(见附件),并携带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所属高校进行人工审核。各高校应及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通过的,要在系统里标注并在申请表上加盖所属院校公章,审核结束各高校于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验。
(三)复核及公示(9月15日至10月10日)各地人社部门要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高校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各相关高校复核结果。高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人员名单在本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各高校应于10月10日前完成公示),公示过程中需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高校将公示通过名单上传系统,并将申报材料上报当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同时将资金申请文件上传系统备案。
(四)拨付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原则上应于10月底前完成,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相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详细讲解补贴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引导毕业生提前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帮助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财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因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无法申领补贴的后果由申请毕业生个人负责。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由所属高校负责追回补贴资金。
(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本地区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的统筹协调、政策答疑等工作(联系方式见附件),将审核完毕的申请材料装订存档、保管备查。
个人及单位政务网注册、实名认证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政务网技术支持电话0371-65250866;申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371-69690203。如需办理社保卡,可关注“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或支付宝小程序,进入“服务大厅”,点击“社保卡申领”功能模块,选择对应的参保地,按照提示操作线上办理,也可选择“服务网点查询”功能或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查询详细地址,前往就近社保卡服务网点现场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
监督举报电话: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局:
0371-69690414 hnrstjyb@163.com
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371-65798790 249114560@qq.com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0371-65907225;hnshdb@sina.com
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0371-65506646;mztetc@126.com
省农业农村厅帮扶处:
0371-65918922 nytbfc@163.com
省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中心:
0371-60856591 hncjrjypx@163.com
附件:1.各地市一次性求职补贴负责机构联系方式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