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024(福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023)
2024-08-22
更新时间:2024-08-22 13:33:12作者:未知
2024福州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随迁子女指: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福州居住的非福州市五城区户籍(港、澳、台、外籍等除外)人员的适龄子女。
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保证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入学。在本市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市十佳农民工称号及见义勇为人员的随迁子女,可直接向居住地所在区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
1、入学条件:
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下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父母居住证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如房产证复印件,下同)和产权人出具的知情同意书(见附件,下同);如果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证但为2024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变更居住地到辖区内的或无法提供房产证材料和知情同意书的,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由居住地所在区安排入学。
2、优先派位条件:
在随迁子女具备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对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最优先:①父(母)持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100%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②父(母)租住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公租房且持有租赁凭证;③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且父(母)持有50%(含)以上份额。
次优先:①父(母)2024年2月29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年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②父(母)一方具有五城区户口且另一方居住证在五城区;③父母双方具有五城区户口;④多孩家庭随迁子女填报其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第一志愿。
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
3、录取办法:
随迁子女志愿人数未超过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志愿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符合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由本区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4)对于暂不符合公办学校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
4、时间安排:
(1)预报名和入学查验
①6月17日8:00-30日18:00,所有需要在五城区公办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通过“榕教之窗”平台参加预报名。
②7月1日-3日,预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入学凭证核查,现场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查,不得扣押家长的房产证、户口簿等原件。
③7月12日,公办小学在“榕教之窗”平台通知片内生和随迁子女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2)填报志愿与录取
随迁子女填报志愿与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①8月22日,区教育局公布辖区内向随迁子女开放的小学学位余额;
②8月23日8:00-24日12:00,随迁子女通过“榕教之窗”平台网络填报志愿;
③8月26日,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公示派位结果;
④8月27日,区教育局对经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安排入学,并公示安排结果;
⑤8月28日,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补报名,由本区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