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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九江不文明养狗行为举报电话 九江市禁养犬

更新时间:2023-10-18 18:53:31作者:未知

2023九江不文明养狗行为举报电话 九江市禁养犬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批评、劝阻不文明养犬行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不听劝阻的,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公安、城市管理、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将按照职责及时处理。

  举报方式:公安局 110;城市管理局 8556101;农业农村局 8812316。

  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为犬只佩戴犬牌;

  2、除残疾人携带服务犬外,携犬外出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用2米以内的犬绳牵领犬只;养犬人可在每天早上7时之前和晚上22时之后携大型犬、烈性犬外出,犬只必须佩戴嘴套(具体标准及名录见附件2);

  3、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

  4、在楼道、电梯及人员密集场所,应采取怀抱、收紧犬绳贴身携带、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戴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

  5、不得放任犬只在城市道路上乱跑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

  6、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即时清除犬只粪便。

  单位饲养的护卫犬只不得离开护卫场所。因免疫、诊疗等原因需要离开护卫场所的,养犬人应当将其装入犬袋犬笼。

本文标签: 场所  养犬  残疾人  主动  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