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已完成离婚登记后能否在婚姻登记处修改离婚协议
2023-09-20
更新时间:2023-09-20 18:36:35作者:未知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办理流程
图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点
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广达嘉苑3号楼)1楼22-25窗口
咨询电话: 0576-12333、0576-88582161、0576-88556070
咨询地址: 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143-147号人力社保大楼一楼大厅16-17号窗口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受理条件
一、在浙江省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二、申请办理社保医保参保一件事所涉的全部或部分事项。
禁止性要求
一、同一单位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登记的统一信用代码不一致,无法进行联办。
二、外籍人员参保等需要人工审核的业务,无法进行职工参保批量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