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租房实物配租常态化申请准入条件2023最新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3-03-08 10:58:24作者:佚名
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在进行“金蓝领公寓申请”前,确保自身《浙江省居住证》积分不低于120分。
二、请申请人在进行“金蓝领公寓申请”前,确保所在用人单位在“永康智汇丽州人才服务网报平台”(https://ewm.rsj.jinhua.gov.cn/ykrcwssb/wssb/login_wb)上完成企业注册(企业操作请查看《用人单位注册审核流程》)。
一、基本规定
(一)本办法所称金蓝领公寓是指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以“保本微利、阳光分配”的原则,面向符合条件的在永康工作的非永康市户籍人员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二)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家庭可申请购买金蓝领公寓:
1. 申请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积分不低于120分,且与我市民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全职在我市创业创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非永康市户籍人员;
2. 申请时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我市无不动产;
3. 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限不少于5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在我市期间列为永康市级及以上的劳模、“十佳(优秀)新永康人”、卓越工程师拟培养对象。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且该专利授权地址在我市的发明人。
(3)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或技师及以上技能的人员。
(4)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5)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
(6)在我市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年或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满2年的人员。
4. 申请家庭在我市未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各项永康市人才购房优惠政策。
(三)对在我市期间被列为永康市级及以上的劳模、“十佳(优秀)新永康人”、卓越工程师拟培养对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且该专利授权地址在我市的发明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高级技师及以上技能人员给予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