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租房实物配租常态化申请准入条件2023最新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3-02-28 17:09:00作者:佚名
问1:我市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在何时补缴缓缴的费款?补缴期间收滞纳金吗?
答: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单位,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于2023年12月底前将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到位。补缴期间是不收滞纳金的。
问2:单位申请补缴,需要一次性补缴到位吗?还是可以分次补?
答:申请补缴的单位,可以采取分期或逐月的方式进行补缴,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一次性补缴到位。
问3:单位缓缴期间职工的权益会不会受影响?
答:缓缴社保费不会影响职工的社保权益。因为,单位缓缴期间,仍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职工个人缴费状态为正常缴费。
友情提醒:单位如有职工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申请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应一次性足额缴纳该职工对应缓缴的三项社保费。
问4:单位补缴时出现问题应当与哪个部门联系解决?
答:单位可联系所在区社保办事处进行核对处理,也可拨打人社业务咨询热线12333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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