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中心关于超出养老保险资格认证有效期人员的通知
2023-09-27
更新时间:2023-09-27 17:28:18作者:佚名
2023西宁人才落户政策人才落户
落户条件:
1、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
2、享受国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符合《青海省引进人才智力实施办法》、《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计划”》的引进人才、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
3、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市人社部门发布,本市急需的职业技术工人、技师;
4、引进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及获得各类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允许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在稳定住所集体户或直系亲属户内落户。
落户材料:
填写《户口迁入西宁市区审核表》,附:
(1)毕业证书;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聘书;
(3)资格证书;(4)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簿;
(5)结婚证;
(6)随迁子女己成年,须签订未婚承诺书;
(7)落户于稳定住所的须提供单位住宅性质的房屋产权证书、分配或租用房屋证明;落户于直系亲属户内的需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8)配偶及子女户口簿,户籍登记为非父(母)子(女)关系的须有户籍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