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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公共区域停车场收费优惠政策(兴平市公共区域停车场收费优惠政策文件)

更新时间:2023-12-26 00:57:45作者:未知

兴平市公共区域停车场收费优惠政策(兴平市公共区域停车场收费优惠政策文件)

  一. 相关优惠政策

  (一) 车辆进入停车场所每次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免收停放服务费。

  (二)军车、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各种工程抢险车和残疾人代步用机动车免收停放服务费。

  (三)对挂绿牌照的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八折优惠。

  (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应当免费的车辆予以免费。

  二. 收费标准

  (一)道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一类、二类区域计时收费,三类区域计次收费,计费时段为:每日8:00-20:30;

  一类区域:首小时2元/车次,首小时后第二、三小时各加1元/小时/车次,第四小时及第四小时后2元/小时/车次;每天每车次最高限价12元;

  二类区域:首小时2元/车次,首小时后1元/小时/车次,每天每车次最高限价9元;

  三类区域:每天3元/车次。

  (二)道沿以上公共区域停车场收费标准

  一类、二类区域计时收费,三类区域计次收费,计费时间段为:每日8:00-20:30;

  一类区域:首小时2元/车次,首小时后第二、三小时各加1元/小时/车次,第四小时及第四小时后2元/小时/车次,每天每车次最高限价10元;

  二类区域:首小时2元/车次,首小时后1元/小时/车次,每天每车次最高限价8元;

  三类区域:每天3元/车次。

  (三)大型车停车收费标准

  前3小时10元/车次,3小时后每小时2元/车次,每24小时每车次最高限价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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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车次  小时  区域  小时后  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