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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哪些 上饶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2023-12-05 01:04:49作者:未知

上饶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哪些 上饶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生育医疗费用一览

  一、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以下医疗行为,其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根据医疗实际发生费用,按比例支付:

  (1)怀孕期间的流产、引产;

  (2)宫外孕引产术、葡萄胎引产术;

  (3)普通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结扎输卵管;

  (4)正常分娩、手术助产及剖宫产;

  (5)因生育引起产后大出血、产后感染、产褥热、产后心脏病、妊娠合并肝炎等疾病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二、生育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其具体支付比例为:

  (1)一级医院88%;

  (2)二级医院83%;

  (3)三级医院78%。

本文标签: 产后  医疗费用  医院  产褥热  葡萄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