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和标准 衡阳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和标准最新
2024-03-08
更新时间:2024-03-08 17:32:23作者:未知
衡阳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单位职工在衡阳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待遇。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待遇;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待遇。
衡阳生育津贴申领标准
发放标准: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与工资能不能同时享受?
按照《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文件规定,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同时享受,产假期内单位未停发工资的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同时,参保人员(或其配偶)已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也不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含一次性生育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