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救助站救助未成年人的程序介绍(烟台救助站在哪里)
2023-09-20
更新时间:2023-09-20 21:09:25作者:佚名
烟台救助站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的工作程序
(一)接待
1、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
2、对于来到机构求助的未成年人,应查看其身体状况,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情况档案》。
3、对于能够说明家庭情况的未成年人,联系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责任人,安排返家事宜;对于不满6周岁且无法查明家庭情况的未成年人,报请有关部门送社会福利机构安置。
4、对于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工作人员应填写《医院救治联络单》,直接送定点医院。
5、对于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根据其建议采取隔离或者其他相应措施。
6、对于吸毒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人员,联系有关部门处置。
7、对于求助的境外未成年人,应当首先联系公安机关确认其身份;属于非法入境、居留的,由公安机关处置;属于合法入境、居留的,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置。
8、对于护送前来求助的未成年人,采集核对护送人信息,检查未成年人身体状况并详细记录,经护送人确认后,办理交接手续;护送人拒不签字的,应当详细记录拒绝原因、见证人等情况后登记、备案、存档。
9、对于跨省接送入站的未成年人,核对受助未成年人及护送人员信息后,办理交接手续。补充填写受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情况档案》。
(二)入站
1、对受助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违禁出版物,应当予以没收;发现锐(利)器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物品,应当代为保管;发现违禁药(物)品、放射性物质,应当联系有关部门处置。
2、为受助未成年人配备基本的、清洁的个人生活用品。登记、保管受助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物品。
3、安排受助未成年人进入观察区接受观察。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照顾受助未成年人的生活起居,观察其生(心)理状况,定时巡查,随时响应;受助未成年人在观察区内停留时间不应当超过36小时。
(三)离站
1、对于监护人前来接领的受助未成年人,或者办理完毕与其他机构交接手续的受助未成年人,可以为其办理离站手续。
2、办理离站手续的受助未成年人,填写完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情况档案》;涉及人员交接的,办理交接手续。
3、对于接送离站的受助未成年人,核对接送人信息后,提供受助未成年人有关档案材料,办理交接手续。对于病情稳定的患病未成年人,接送时应当配备途中必需的急救药品、生活用品和辅助器具。
4、对于司法机关带离的受助未成年人,核对带离人信息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办理交接手续。
5、对于符合安置条件的受助未成年人,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安置手续。
6、对于受助期间死亡的未成年人,由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文件。及时通知死者亲属、单位;无法查明死者真实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烟台救助站信息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蓁山路168号
电话:烟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办公室 668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