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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条件

更新时间:2023-03-15 15:43:13作者:未知

太原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条件

  太原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条件有哪些?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至申请之日近2年内在本市市区连续居住;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且在太原市市区范围内无宅基地。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渠道主要包括:

  (一)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改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在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旧城)改造、普通商品房开发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由政府回购的公共租赁住房;

  (三)政府出资改建或改造的市直管公房;

  (四)政府向社会统一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

  (五)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六)各类产业园区建设及升级改造中集中配建的公寓、宿舍;

  (七)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

本文标签: 住房  政府  市区  家庭  中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