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共有产权房外地人申请条件
2023-04-17
更新时间:2023-04-17 23:45:50作者:佚名
申请人可以关注“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登录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或佛山市新市民服务通(网页版),注册账号,填写表格并上传资料即可。
申请入口:
1、佛山新市民服务通(网页版)网址:https://xsmfw.fslgb.gov.cn/fsxsmfwt/。
2、通过“佛山新市民服务通”微信小程序—点击“积分服务”栏目,进入佛山新市民自助申报平台。
申请流程:
第一步:
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市民,持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及其他相关资料上传市积分系统,或前往其实际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
区积分办于每季度对全区或镇(街道)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并将排名结果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顺德区委政法委政务网、顺德新市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各区根据入户指标数和积分高低确定入户名单,最终确定的积分入户名单抄送同级公安机关和市新市民办。
第三步: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自入户卡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凭入户卡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第四步:
1、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单位、工业园区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企业(含民营企业)有自有合法所有权厂房、办公楼、生活区的厂企单位,企业员工数量100人以上(含100人,通过认定的高新科技企业可不受员工人数限制),或每年纳税人民币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且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公安机关负责集体户口的受理审批。
2、符合积分入户条件的新市民,可入户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办理入户手续时必须要出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集体户、政府提供长期租住的公共租赁房屋、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个人合法产权租赁住宅房屋(须经房屋所有人同意),或与亲友搭户。符合入户条件的人员(含入集体户的人员),可申请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同时办理随迁入户手续。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不受1年社保限制,申请时上1个自然月起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以按本办法申请积分入户,也可以按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直接向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