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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生活补贴毕业年限规定(太原市应届生生活补贴)

更新时间:2023-03-06 16:23:17作者:佚名

太原生活补贴毕业年限规定(太原市应届生生活补贴)

  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并参加工作,其中高校毕业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参加工作,入职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的需为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

  如何认定择业期?

  1、2021年前(含)来并工作的,按照毕业三年内参加工作认定。

  2018年来并工作的,应为2015年1月1日(含)之后毕业。

  2019年来并工作的,应为2016年1月1日(含)之后毕业。

  2020年来并工作的,应为2017年1月1日(含)之后毕业。

  2021年来并工作的,应为2018年1月1日(含)之后毕业。

  2、2022年(含)之后来并工作的,以毕业二年认定。

  例:2022年12月31日前来并工作的,应为2020年(含)之后毕业(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

  生活补助已开始申领,更换工作后签订的合同是一年期的,其他条件都符合,能不能继续申领?

  答:除符合其他条件外,劳动合同和社保一致的情况下,生活补助累计申领满36个月后不受劳动合同期限限制。

本文标签: 工作  年来  劳动合同  条件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