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统筹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为70%,一个年度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120元。
2.门诊慢特病参保大学生需先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申报慢特病资格认定,审核通过以后可享受门诊慢特病补助。取得门诊慢特病的参保大学生,有起付线的病种次月开始享受待遇(住院期间除外),无起付线的病种当月享受待遇(住院期问除外)。
3.门诊慢特病用药门诊慢特病用药实行 “双通道”保障,所有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均可开展门诊慢特病用药保障服务。符合咸阳市特殊药品政策规定和特殊药品适应症条件的参保大学生,在门诊使用特殊药品治疗所发生的费用,须先由参保大学生个人按5%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再按70%比例进行报销。
住院待遇
1.住院报销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费用,享受报销待遇。
2.门诊紧急抢救门诊紧急抢救符合病种范围的医疗费,按住院费用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
3.大病保险参保大学生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基础上,需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给予进一步保障。
4.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对符合规定的自付医疗费用按救助对象类别给子救助。